别让规则困住生命20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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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》第1220条、《医师法》第27条的意思是:生命垂危、不能取得患者或近亲属意见时,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即可立即实施抢救;医生不得拒绝急救。
所以,医生上报后未获回应,问题更多在于医院没有建立有效的“紧急审批兜底”。医生本人通常不构成犯罪
实话实说,这个医生够狠!作为医生,敢把患者两条命拿来谈规则,够狠!只能说在规则内,够狠。
民法典,刑法,医师法,三法一起犯,顾泽的体质饭又多了。
这是个很现实的剧本,男主像极了在现实中挣扎生活的有些人。曾经也一腔热血,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,不畏强权,勇于面对自己觉得不对的现实,但最终都败于现实。小时候这类剧本都是积极向上的,男主角即便遇到不公被罚都依旧坚持自己的正义,再次遇到同类的事情也还是会去努力拯救,即便最后救不回来,他也会来一句我不后悔。但是在这部剧里的现实是男主如果救不回来,后果他承担不起,主任会觉得他故意,高额赔偿和他的人生会完蛋,这才是多数人的现实。退一步来说他即便去做这个手术,他的手会抖,他会一直在担心失败的后果,成功率不高,不如说注定了会失败。从主任处罚男主开始注定了一切无可挽回,这或许就是所谓的现世报把。我真的是很同情主任一家人,他们一家不应该是这样的结局。因为错的不只有他一个人。男主没经授权救治病人是错,主任照搬医院规则让男主妥协是错,医院事后没有对男主提出的复核去复查检讨是错。一步错步步错,最后两条人命没了,主任一家也散了。所以我越来越看不了这种过于现实的剧,太残忍。每个人都有点小错,但最终的报应是真的承受不起。
医院医生三层境界:小小登热血沸腾,小登怨气冲冲,中登麻木不仁,老登风轻云淡[笑哭]
我真见过类似的事情。
我亲戚,可以称为大姨60年代出生,乡村医生,乡村开诊所,除了看病外,还负责附近妇女接生工作。当然是8090年代的事。
进入21世纪,医疗条件好了后,镇卫生所统一管理培训这批乡村医生,21世纪头几年,夜晚大雪,孕妇夫妻挺着大肚子找大姨,大姨知道自己不具备接生条件,但孕妇已出血,不救真会死,救了。
然后被镇卫生所通报批评了,理由是诊所不具备接生条件,而且大姨也没有“接生能力”。大姨脾气暴躁,冲到镇卫生所就吵了起来,大姨理由很充分,一是晚夜,大雪,没时间送镇里,二,附近熟人,不救真会死。
所以救了。但镇里通报不变。这事像根刺刺激大姨好多年。
这事家里谈天时才讲出来的。不过大姨并不后悔救人,理由很简单,那一片都是熟人,见面都是某医生某医生的称呼,不救人,以后在那一片根本抬不起头来。
谁都能当小编,因为只要能瞎编。医院有正规家属陪同流程和急救授权流程,就是保护医生用的。如果真如男主,才有问题。
几年前有个教授因为有个急诊做手术耽误了医学生的上课,结果学校给了大过。以后的职称评级都没她的事了,别以为这个是女频,现实比女频更离谱。
刁民婆婆美美隐身了,孕妇出问题,丈夫敢这样唯唯诺诺不签字,还非要等母亲过来,简直是最大的笑话,结婚后夫妻双方才是主体,丈夫这样搞完全可以认定故意杀人,医院也不可能发生这样情况,人命大于天


